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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江都区社会福利中心2022年5月招聘工勤人员简章返回公招列表 >>

2022-05-11

根据工作需要,扬州市江都区社会福利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勤人员2名,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江都区社会福利中心老年公寓工勤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江都区户籍,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无传染性疾病,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热爱养老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责任心强,爱岗敬业,服从分配;

(五)大专及以上学历,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及自动化设备;

(六)女性,40周岁以下,有护理经验者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一)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面试、体检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511-17日(上午9点-11点30分,下午2点30分-5点30分);

2、报名地点:江都区新都北路18号(江都区社会福利中心一谈心室),联系电话:0514-8685992918796632506

3、报名方法:携带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2张、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简历、学信网学历证明至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如近 14 天内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旅居史、疫情重点员接触史、扬州市外旅居史的不得到现场报名;

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

体检工作由江都区社会福利中心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

)聘用及待遇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劳动用工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由本人负责处理。聘用后工资待遇面议。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接受社会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江都区纪委监委派驻政法委纪检监察组:0514-80919722,江都区民政局机关纪委0514-80360807


扬州市江都区社会福利中心

2022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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